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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往事之一十七招工骗局(上

类别:深圳经济 日期:2017-6-23 22:31:54 人气: 来源:

  酬勤,虽然是陷阱。“城市郦人”招普工,虽然它很隐蔽,还是被我找到了。主管以学历太高了我。也只有隐身而退。不是每次“我能吃苦,我愿尝试”都有人照单全收。不过,总是还有更多的机会。职介所的公告栏有许多信息,招揽客户用的。求职者涌过来看,在纸上麻利地抄下来以便联系。诸如文员,服务生,搬运工,有几则特别亮眼,薪水极高,很有力。《深圳经济特区劳务工条例》(第十七条)特别强调,用人单位不得向应聘者收取报名费及押金等。因此求职者在应聘时,应向用人单位缴纳任何费用,存档费或名片费,否则后果自负。

  对于劳动部门善意提醒,许多求职者并未拿来作为捍卫自己权益的武器,反而是知道还在高薪甜言蜜语承诺下入套中计。有一份文字编辑工作和跟车搬运工,我竟然自己意愿选择了后者。为此付出的代价是两百多块中介费和更好的发展机会。

  一切来得太简单。记下地址,长虹大厦22楼2114,杨小姐。功利在作怪,冲着两千多高额薪水而去。预交一百,还有管理费,住宿费,报名费,加起来一共二百二。心里这么想的:工作体不体面不要紧,好一些,苦点累点不是问题。主要工作是搬运建筑材料,但没具体到什么。是自己争取来的机会,完全没想人家是挂羊头卖狗肉,打着长虹的旗帜招摇撞骗。

  运气来了,回到住处,不露声色。好行李,走前和洪老头交代了一下。自己验证不太远,行李多,还是花13块钱打的去了长虹大厦。来的早,所以要等。两个服务生很客气,一堆好话。黄生,人直爽,干练,就是太年轻没当过兵太可惜了。做坏事的人也心虚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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